珍妮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她将药丸塞进了儿子的口中,随后便准备从床头拿一点水帮助儿子送服。
而等她把水拿到手上的时候,却发现那药丸进了儿子的口中,紧接着便消失不见了。
这毕竟是叶辰亲手炼制的灵药,而且其中还掺入了散血救心丹,所以入口的那一刻,与唾液发生反应便立刻化成精纯的药液顺着患者的喉咙流入腹中。
珍妮闻到儿子口中散发出的药香味道,便下意识的嘀咕道:“这药丸化的还挺快……”
史密斯单手捂住自己的额头,颓然无比的说道:“我真的不敢相信,我把全世界最顶尖的抗癌科技都集中到了吉米的身上,可是他生命的最后,却要被迫服用这种来路不明的所谓中成药,这对我来说,真是一个耻辱!”
珍妮不禁抱怨道:“自从你进了fda,你这个人的性格就变得愈发极端和苛刻,这个世界上有效的并非只有现代医学,你为什么非要抨击其他的医疗手段呢?”
史密斯非常严肃的说道:“我并非要抨击其他,而是任何治疗手段都必须要经得起完善的检验与考验!这是科学的原则!”
珍妮反问他:“那你相信上帝吗?”
“我……”史密斯一下语塞。
在美国,如果一个人公开说他不信上帝,那他一定会被整个社会所排斥。
因为这个国家,哪怕是总统上台,都要在就任宣誓的最后一句,说一句上帝保佑美国。
所以,信上帝,在这里就是政治正确。
哪怕你真的不信,你也不能否认它的存在。
所以,史密斯一下子也尴尬起来,支支吾吾的说道:“上帝对我们来说,更多的是一个信仰和指引,区区一个毫不严谨的中成药品,怎么能跟上帝相提并论呢?”
珍妮冷声道:“我知道,你心里面根本就没有上帝,因为你根本就不相信有上帝。”
“我没有!”史密斯仿佛被踩了尾巴一般,急忙高声说道:“你知道的,我每个星期都会去和你一起去教堂,每天也都会向上帝祈祷,我怎么可能不相信上帝呢?我只是不相信这个中成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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