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双藏在金丝眼镜后面的眼睛很多时候代表的不是温润,而是孤僻和残忍。
韩愈闭上眼睛,2011年年末到2012年年初,私宅主人被陆子初逼得家破人亡,得知消息的那一刻,韩愈就知道:身为一个男人,他们争得从来都不是输赢,而是一口气。所以他和陆子初若不是敌人,还能是什么呢?
北高峰之行让阿笙接连腿疼了好几天,回到家里第一夜,她忍着疼不说,陆子初想到她腿会不舒服,端了热水,蹲在她面前帮她洗脚……
阿笙是有些尴尬的,缩了缩脚:“我自己来。”
“别动,很快就好。”
他帮她按摩受伤的腿,对她说:“如果疼,一定要告诉我。”
她应了,也知道他的力道很轻,但还是疼的钻心。
陆子初是第二天早晨发现她腿肿起来的,眸子里有着压抑的光,抱着她去医院。
排队等待就医,她晚上疼了大半宿,在医院里有些困了,他伸出手搂着她,让她靠在他的肩上,脖子贴着她的额头,轻轻拍着。
走廊医者病患走过,会忍不住多看一眼,如此平淡,如此温暖。在很多人眼里,他们是相爱的。
他了解她,从不勉强她跟他回T市,但这个男人却在不动声色间,再次成功进驻了她的生命。
在杭州停留的几天时间里,他抱着笔记本电脑忙碌工作的时候,她并不打扰他,沏好茶端到他面前,然后又去做自己的事情了。
陆子初偶尔抬头寻找她的踪影,会发现她一直没闲着。她腿还没好,好在是在他面前活动,倒也允了。
她跪在地上擦拭地板,偶尔停下来歇歇,喝完一杯茶继续擦;做清淡的食物;给花草浇水;坐在沙发上看书,她有各种方法可以把生活过的很平静。
很多时候,她都会呆在厨房里研究食谱,做好饭菜端到他面前,若是他喜欢吃,下次用餐时必定会多上那么一道菜。
陆子初意识到,这样的平淡生活才是她最想要的。
来到杭州第三天下午,向露打来了电话:陆氏·盛景施工地血案被媒体曝光……
陆子初挂断电话,心情未受影响,彼时阿笙正蹲在洗手间里帮他洗衣服,他站在门口含笑看了一会儿,对她说:“我可能一会儿要回去。”
阿笙默然半晌,低低的“嗯”了一声。
陆子初心神微微一荡,走进洗手间,弯腰蹲在了她身边,她仰脸看他,气息被他突如其来的吻深深淹没。
他说:“不要想我。”
“好。”阿笙笑了。
盛景法务部文件送呈,不知何时变成了顾笙的专属工作,胡主任说:“顾笙,你把文件亲自送到汤总办公室。”
章小贝私底下悄悄拉住顾笙:“最近几天公司里到处流传着你和汤总的谣言,你听说了吗?”
天天在这里上班,阿笙怎会不知?无非是汤总对她礼遇有加,于是就有人背地里开始说闲话了。
“有人说你是汤总新欢。”章小贝开始飙脏话了:“她们知道个P,汤总这不明摆着是在巴结陆先生吗?”
相较于章小贝的激动,阿笙似乎太平静了一些:“没必要生气,过一段时间就好了。”
顾笙这么一说,章小贝反倒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她能察觉出顾笙是个有故事的人,那么云淡风轻的性子,若不是被生活狠狠伤害过,是无法做到这般淡然的。
但顾笙什么也不说,包括她和陆子初是怎么在一起这件事,更是绝口不提,任凭章小贝绞尽脑汁发问,换来的只有顾笙的沉默。
那天晚上从顾笙家里走出来,章嘉叮嘱过章小贝:“这事你不要多问。”
“为什么?”章小贝不解。
章嘉无奈叹了一口气:“她不想说,你还问个不停,这不是在给她添麻烦吗?”
章小贝意味不明的看了章嘉好一会儿,问他:“哥,老实说,你喜不喜欢阿笙?”
章嘉皱了眉:“胡说什么呢!我把她当妹妹,这话以后千万不要再说了。”
事实呢?事实上章嘉很喜欢那个平淡如水的女子,也曾踌躇过年龄相差,真正死心是在见到陆子初之后。
陆子初是一位成功商人,但跟很多商人不同,他稳重、有脑子、帅气和有品位。
他出席商业活动,永远都是白色或黑色衬衫,搭配简约西装,很少系领带,却能把一身西装穿的很有品味。
商业巨子,三十出头,要什么有什么,不管他从哪方面来讲,实在让人挑不出毛病来,难怪有那么多的女人喜欢他。就连乐乐见过陆子初之后,也是一个劲的夸他好,说他是“帅叔叔”。
魅力惊人,连小女孩都不放过。
虽然章嘉不知道陆子初和顾笙的关系,但认识一个多月就能培养出那样的熟稔和默契程度是根本就不可能的。那么只有一种解释了,陆子初和顾笙或许早就相识。
章嘉曾看过陆子初的专访杂志,封面上男子眼神淡漠冷峻,令人不敢逼视;也曾见过媒体偷~拍他的生活照,寂静走路,背影有着淡淡的落寞。
有人说他从商阴险残忍,有人说他做慈善温情善良……但不管是善还是恶,他都是极为出彩的人,独具魅力,令人印象深刻。
章嘉也一直以为,陆子初是一个跟“温柔”绝缘的人,但一顿饭下来,想法完全改观,他在顾笙家里看到了不一样的陆子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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